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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2个人民法庭被命名为“广西示范人民法庭”

时间: 2024-03-12 15:54:45 来源: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 作者: 记者 黄锦群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讯(记者 黄锦群)近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命名第三批“广西示范人民法庭”的决定》,命名38个人民法庭为“广西示范人民法庭”。其中,北流市人民法院新圩法庭、兴业县人民法院蒲塘法庭名列其中。

据介绍,北流市人民法院新圩法庭经区高院批准,于2017年9月挂牌增设,2022年12月新审判业务大楼投入使用。法庭管辖新圩、大里、西埌3个乡镇21万人,企业114家、规上企业17家、工业园区2个。法庭聚焦护航百香果、家具、米粉等特色产业发展,践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三端齐抓”全流程诉源治理新格局,着力绘就乡村振兴好“枫”景。2021年以来,新圩人民法庭受理案件2378件,审结案件2239件,结案率94.15%,一审服判息诉率93.21%,调撤率44.75%,获评玉林市法院嘉奖集体、玉林市“妇女儿童维权岗”,工作经验得到《人民法院报》《广西法治日报》等媒体关注。

兴业县人民法院蒲塘法庭建于1955年8月,管辖蒲塘、沙塘、高峰3个乡镇。法庭坚持开拓创新谋发展,借助本土楹联文化,深耕诉源治理,赋能特色产业,助力乡村振兴,创建“113”工作模式,以“三治”融合把新时代法治精神与人民群众新诉求紧密结合。2021年以来新收各类案件690件,结案661件,结案率95.8%,调撤率53.1%,一审服判息诉率98.01%,简易程序适用率90.05%,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99.83%,呈现出“三高二无一低”即高结案率、高调撤率、高服判息诉率、无长期未结案件、无涉诉上访案件、低发改率,审判质效稳步提升,为辖区群众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获评自治区级“妇女儿童维权岗”、全市法院嘉奖集体、全市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等荣誉称号。

原标题:玉林2个人民法庭被命名为“广西示范人民法庭”

责任编辑: 翁小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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