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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用法治力量守护一泓碧水

时间: 2023-10-11 15:07:03 来源: 玉林日报 作者: 本报记者 陈立萍

漫步玉林城区南流江畔,两岸干净整洁,水面波光粼粼,三三两两的市民或散步闲聊,或静坐垂钓。“江边环境越来越好了,江水也比较清,没事就过来这边走走。”市民李广新说。

南流江是广西独流入海第一大河,曾因大量养殖和生活污水直排,干流水质下降到Ⅳ类,群众反映强烈。市人大常委会扎实推进《玉林市南流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的出台和实施,积极助力打赢“碧水保卫战”,促进南流江流域水质持续变好。

这只是市人大常委会以立法和监督助力水环境保护的一个缩影。自2015年8月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围绕九洲江、南流江、北流河等水环境方面的立法需求,持续发力,推动水环境保护领域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为玉林的绿色发展筑起了坚实的法治屏障。

织密“保护网”

推动境内主要河流立法全覆盖

北流河属珠江流域西江水系浔江河段右岸一级支流。长期以来,养殖污染、生活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工业污染、河道污染等多重污染叠加、累积影响,北流河流域水环境质量不够稳定。

“保护好北流河流域水环境,人大代表和群众立法呼声很高。”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告诉记者,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回应民声、顺应民意,及时启动北流河流域立法,细化落实上位法有关规定,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推进北流河流域保护。其间,针对北流河干流和支流岸线外侧禁止新建相关设施项目和禁止牛蛙养殖、禁止种植速生桉等轮伐期不足十年用材林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多次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增强条例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各方密切配合、共同努力下,今年8月9日,《玉林市北流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正式出炉,并于10月1日起实行。

这是市人大常委会出台的第5部与水环境保护有关的地方性法规。

回首市人大常委会守护碧水的法治足迹,立法“进度条”在不断刷新。2018年1月1日,《玉林市九洲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实施;2019年11月1日,《玉林市南流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实施;2020年11月1日,以作为九洲江、南流江生态立法重要补充和延伸的《玉林市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条例》实施,推进减少磷排放,改善水环境; 2021年6月1日,立足于保护玉林市城区最主要的饮用水水源地——苏烟水库的《玉林市苏烟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实施…… 目前,玉林已实现了境内主要河流立法保护的全覆盖,为水环境保护构筑起坚实的法治屏障。

做好“水文章”

强化监督实效让绿水长流

“从第二轮生态补偿协议2018年开始至2022年,国家和两省区协议考核山角断面年均水质稳定达Ⅲ类,2023年1-6月九洲江山角断面水质均值为Ⅲ类……”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市人大常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我市贯彻实施《玉林市九洲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情况执法检查的报告,展示了玉林以法治的力量推动九洲江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的成效。

法立如山,贵在必行。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大力开展执法检查和立法后评估,多次组织力量深入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对《玉林市九洲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玉林市南流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等地方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推动严格执法,切实从源头上解决问题,促进水环境持续改善。同时,创新监督手段,综合运用专题调研、代表视察、听取汇报、专题询问等形式,切实加强对九洲江、南流江等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督促和指导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主动作为,全力保护好玉林的“母亲河”。

在推进南流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快推进南流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的决议》,并围绕该决议的落实,每年组织调研组进行专题调研。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向市政府提出推广科学生态养殖方式、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建立联动治理机制、强化政策扶持等意见建议并得到采纳。在各级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大力推广各类生态养殖新模式,实现养殖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有力促进了水环境改善。

立法有质量,监督有实效,推动全市江河水环境持续好转。2022年,南流江、九洲江水质稳定达标,7个国控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粤桂九州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案例”入选广西首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玉林市“举全市之力守‘两江’绿水打造全国水环境综合治理典范”入选自治区社会评价“十佳整改案例”。 (记者 陈立萍)

原标题:用法治力量守护一泓碧水——玉林持续推动环保立法助力保护水环境

责任编辑: 钟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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