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洁阅读 打印本文 默认 增大 缩小
微信扫一扫 转发分享本文

全市首份!博白法院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

时间: 2024-04-23 15:53:13 来源: 玉林晚报 作者: □记者 黄清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讯(记者 黄清)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督导父母当好合格家长,避免离婚纠纷对未成年人产生不利影响,对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义。17日,博白县人民法院根据工作意见指导,发出了我市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

法官在庭前向当事人发出提示书。 (通讯员 刘晓 摄)

离婚起抚养纠纷,法院依法发出《提示书》

原告刘某某(女)、被告高某(男)在2010年12月登记结婚,婚后先后生育了3个孩子,均未成年。近期,刘某某向博白县人民法院附城人民法庭诉称,婚后双方因三观不合,没有共同言语,遇事无法沟通,以致夫妻感情恶化。2023年8月,法院作出不准原、被告离婚的判决。之后,双方既不往来,也不通讯联络,更不履行夫妻义务,而孩子们也在双方的离婚纠纷中深受影响。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及自己的合法权益,刘某某再次起诉离婚,并希望妥善解决3个孩子的抚养问题。

3个孩子尚未成年,孩子的抚养问题是双方最主要的争议焦点。为避免离婚纠纷对未成年人产生不利影响,附城人民法庭员额法官刘文十分重视该起案件的审理,并对刚刚颁布的《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进行了学习。他根据近期家事审判工作的具体工作指示要求,4月17日,在庭审前依法向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发出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

“提示书”督促父母依法履行监护义务

在这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内,明文向离婚当事人提示:“父母应当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该职责不因离婚而免除。无论婚姻如何变化,都应当一如既往,尽心尽力,携手给未成年子女创造良好的生活成长环境,给予未成年子女最温暖的爱。”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指导下,详细学习了提示书的内容,并签字确认。

双方当事人分别当庭表示,今后即便夫妻关系解除,也会认真履行家庭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抚养教育,确保孩子健康成长。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家庭教育是孩子成长的重要部分,伴随着孩子的一生,也影响着孩子的一生,一份提示书带给父母的不仅是提醒和约束,更是对其正确履行家庭责任的助力和期待。”主办法官刘文表示,向离婚当事人依法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目的是引导离婚案件当事人提升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充分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原标题:全市首份!博白法院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 引导离婚案件当事人提升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护职责

责任编辑: 覃维
关闭简洁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