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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向成熟 更加定型

——撤地设市以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玉林得到蓬勃发展

时间: 2024-09-12 15:41:21 来源: 玉林日报 作者: 记者 梁敏华 通讯员 黄冠华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讯(记者 梁敏华 通讯员 黄冠华)站在新起点,迈向新征程。1997年4月22日,国务院批准同意玉林撤地设市,同年8月22日至24日,玉林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玉林城区隆重召开,选举产生了玉林市第一届人大常委会,自此,形成了市、县(市、区)、乡镇三级人大机构网络。随着各级机构逐步完善、工作职能逐步健全,我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得到了稳步发展,理论和实践创新不断推进,人大职能作用不断加强,民主法治建设过程不断加快。尤其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推动人大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玉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全面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要求和最大优势。玉林市各级人大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起来,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为推动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玉林市各级人大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监督、代表、选举、决议决定等工作的重大事项,都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党的十八大以来,玉林市委先后三次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并印发相关文件,各县(市、区)党委也相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并出台配套文件,从思想政治、组织机构、队伍建设等方面给予了人大工作有力支持。

大力推进地方立法工作

2015年7月24日,玉林市获得了地方立法权。为了迅速适应这一变化,玉林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加强队伍培训、完善立法制度、建立立法基地和立法联系点、聘请立法专家等方式,逐步构建起一套较为完备的立法工作体系。目前,已建立了包括玉林师范学院立法基地在内的27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并聘请了47名立法专家,为立法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立法能力不断提升的同时,玉林市人大常委会还紧密围绕全市中心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针对地方治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推进立法实践,切实加强法规项目统筹,努力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经过9年的不懈努力与持续探索,我市立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截至2024年8月,已制定出台包括《玉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在内的13部地方性法规,先后6次在全区人大系统立法工作会议或培训班上作经验介绍,地方立法工作走在全区前列。

不断加大监督工作力度

监督“一府一委两院”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职权。70年来,玉林市各级人大始终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作为监督的重点,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推动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其中,玉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成立27年来,先后组织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会议46次、常委会会议247次,累计开展专题调研308次,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482个,执法检查153次,专题询问6次,监督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2007年监督法实施以来,人大监督工作进入新阶段。全市各级人大积极探索创新监督方式,持续增强人大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玉林市人大常委会着力抓好审议意见的形成、转办、整改、反馈和跟踪问效的“全链条监督”,推动问题解决;容县人大常委会于2012年在全市率先开展对政府部门的监督评价工作,切实拓宽人大监督的渠道;北流市人大常委会于2021年在全市率先实施“人大+政协+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审计部门”的立体监督模式;陆川县人大常委会在前期深入调研、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开展现场问政监督,并进行工作满意度测评,推动党委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兴业县人大常委会创新监督方式,在各镇和重点工业园区设立优化营商环境监测点、重点领域民生工程监测点,让监督直达基层一线。

积极探索实践决定重大事项

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

我市各级人大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围绕中心大局,着眼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根本性、全局性和长远性重大问题和事项,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如玉林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细化了“一府一委两院”应当向市人大常委会提请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应当报告的重大事项。27年来,玉林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并作出决议、决定400多项。

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人大代表是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代表依法行使职权,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

全市各级人大始终把密切联系代表、发挥代表作用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创新工作形式、拓展联系渠道、提高服务能力,推进人大代表履职尽责。多形式、多渠道加强代表履职能力培训,积极组织代表参加专题视察和调研,主动邀请代表参与执法检查、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大力推动代表履职平台“三化”建设,协调财政资金2445万元对全市110个镇(街道)的代表履职活动中心进行提档升级,并示范引领全市1486个代表联络站建设;常态化组织代表开展代表活动日、代表圩日、代表周末回家等活动,认真组织开展每年的“混合编组、多级联动、履职为民”主题活动,在全区率先推出“民声反映会”;实施代表议案建议领导领衔督办机制,不断提高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质效;持续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着力拓展代表工作全过程人民民主渠道,充分发挥代表在管理地方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中的主体作用。

千川汇海阔,风正好扬帆。在新的起点上,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将继续忠诚履职,努力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玉林篇章贡献更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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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向成熟 更加定型

责任编辑: 韦藿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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