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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失业保险实行自治区级统筹

时间: 2023-07-15 15:12:40 来源: 玉林日报 作者: 记者 黄冰 实习生 褚养阳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讯(记者 黄冰 实习生 褚养阳)继实行工伤保险基金自治区统收统支后,失业保险也实行自治区级统筹了。近日,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税务局联合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失业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明确从2023年7月1日起实施失业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制度。

《实施办法》明确,在全区范围实行“七统一”管理体制,即统一失业保险政策、统一基金收支管理、统一待遇及其他项目支出标准、统一信息系统和经办流程、统一预(决)算、统一责任分担机制、统一激励约束机制。

其中,统一失业保险政策方面,在全区范围内统一失业保险参保范围、保障对象、缴费费率和缴费基数核定办法,统一基金支出项目、待遇标准、转移接续等,建立失业保险金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待遇标准调整机制。各地不得违规自行出台或调整相关政策。

统一基金收支管理方面,失业保险基金由自治区统一集中管理,全额缴拨,统收统支,实行“收支两条线”。参保职工自治区内转换工作单位的,不再转移失业保险关系,不划转基金,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统一待遇及其他项目支出标准,失业保险待遇及其他项目支出标准统一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执行。

统一信息系统和经办流程,统一使用广西“数智人社”信息系统,建立完善全区统一的数据库系统、信息系统及风控系统。统一经办流程,在参保登记、权益记录、转移接续、待遇领取等方面实现全区标准统一、流程规范、服务便捷、全区通办。

“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从7月1日起实现自治区统筹,自此,工伤、失业、职工养老‘三险’均实现了全区统筹。”玉林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广西实施失业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制度,既是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举措,又是提高失业保险基金管理能力的重要手段,将有效加强自治区层面对失业保险基金的统筹调度、收支管理,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和互助共济能力,加快失业保险金、助企纾困政策等各项惠民利企政策的落实,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的功能。

原标题:

7月起,失业保险实行自治区级统筹

责任编辑: 李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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