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洁阅读 打印本文 默认 增大 缩小
微信扫一扫 转发分享本文

记者直击“一盔一带”专项整治行动

时间: 2023-05-11 09:53:06 来源: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 作者: 记者 李楷诚 通讯员 庞宇勋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讯(记者 李楷诚 通讯员 庞宇勋)目前,交警部门开展“一盔一带”专项整治行动,以提高汽车前排驾乘人员及后排乘客安全带使用率,以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5月10日,记者跟随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民警上路执法,发现电动车、摩托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意识有待加强。

被拦下后,男子才将放在座位下的头盔拿出戴上。

“谁会随身携带行驶证!”

9时44分,在一环北路检查点,直属一大队秩序中队民警拦下一辆悬挂玉林T715×临时号牌的电动自行车。“请出示驾驶证、行驶证。”面对民警的执法,女驾驶员表示:“这是电动自行车,不需要驾驶证;我这车买了10多年,谁会随身携带行驶证!”

面对女司机的无知,民警告诉她,交规规定驾驶车辆上路,应随车携带行驶证,遇公安民警检查时,驾驶员应配合民警检查。随后,民警对该电动自行车进行查询,发现该车的外壳、车架均已更换,涉嫌套牌,于是依法对该车进行暂扣。

在随后的20多分钟里,民警又暂扣了多辆涉嫌新车套旧牌的电动自行车、摩托车。

车上放着头盔不佩戴,照罚!

9时50分,一辆悬挂大黄牌的电动摩托车驶入检查点,驾车的是一名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中年男子。被拦下后,男子才从座位下方的储物箱拿出一个安全头盔戴上,即便如此,男子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仍将受到处罚。

10时,一名头戴鸭舌帽的女子驾驶摩托车进入检查点,当被民警拦下后,她后知后觉地从车尾箱取出一个安全头盔戴上。民警随后依法对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摩托车驾驶员进行了处罚。

秩序中队中队长李植介绍,骑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要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否则将对摩托车驾驶员处以罚款50元、记1分的处罚。李植同时强调,他们在执法过程中,发现不少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车主在购买新车后,不是按规定到交管部门登记上牌,而是自作聪明地将旧车车牌安装到新车上,“这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希望车主不要以身试法。”

原标题:记者直击“一盔一带”专项整治行动 车上放着安全头盔不戴 照罚!

责任编辑: 覃维
关闭简洁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