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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铺违规使用“生鲜灯”

博白开出首张罚单

时间: 2024-03-31 15:23:05 来源: 玉林日报 作者: 记者 黄剑红 通讯员 邱秋丽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讯(记者 黄剑红 通讯员 邱秋丽)责令整改却拒不改正,仍继续使用“生鲜灯”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近日,博白县市场监管局对一家肉铺进行立案查处并开出首张罚单。

2023年12月,自《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后,博白县市场监管局向全县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和市场开办者发出《关于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禁止使用“生鲜灯”的提醒告知书》,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以多种方式对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禁用“生鲜灯”进行了政策普及。

在博白县南城市场检查时,该局曾对某肉铺经营者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督促其及时替换不符合规定的灯具,改成普通照明灯具,还原生鲜食用农产品的自然本色。今年1月19日,执法人员再次对该户检查时,发现其仍在使用“生鲜灯”,遂对其进行立案调查。近日,该局依法对该肉铺经营者作出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经营者,2023年12月1日起,《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仍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照明灯具的,依据《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同时,也提醒消费者,如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拨打12315、12345等渠道进行投诉举报。

原标题:肉铺违规使用“生鲜灯”

责任编辑: 韦藿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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