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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授权放映歌曲 KTV被诉侵权

法官提醒:音乐作品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而放映、表演等,可能会造成侵权

时间: 2023-06-20 08:37:41 来源: 玉林晚报 作者: 记者 黄清 通讯员 陈攀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讯(记者 黄清 通讯员 陈攀)最近一首幼儿园老师在直播时传唱的“挖呀挖呀挖”儿歌火遍全网,没想到“挖”出来了一位网友认领作词作者身份,还在直播间里介绍了歌词的创作改编过程。为此引发了网友的热烈讨论:未经他人允许而传唱他人歌曲是否侵权?

记者从福绵区法院了解到,该院也审理过该类民生纠纷案件,法官表示,音乐作者对音乐作品中的放映权、署名权、发表权等权益受到著作权法保护,未经他人许可而放映、署名、发表等,可能会引来侵权纠纷。

未经授权放映歌曲,KTV侵害音乐作品放映权被起诉

玉林某KTV娱乐会所在其经营的KTV场所中使用了某音乐电视作品,而该作品是由某音像协会进行管理。原告了解情况后,对被告进行了敦促,但是被告拒绝签订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和支付版权使用费。原告遂将被告起诉至福绵区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在其经营的场所内通过播放设备以提供卡拉OK服务的方式向公众放映原告管理的音乐电视作品,侵害了原告作品的放映权,其行为构成侵权,依法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法院综合考虑被告经营规模、所处地域、过错程度、经营期限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对KTV行业经营造成的影响等因素,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含合理开支)12807元。

“一些KTV经营者为降低经营成本,未经许可便向消费者提供卡拉OK点播服务,侵害了作品的放映权。”主办该案的陈法官提醒,文化娱乐经营者、网络传播者等社会参与人员,都应该提升自身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遵纪守法,合法经营。

版权意识要提高,两种途径可实现版权登记

家住玉林城区的苏女士平常爱好唱歌,喜欢作词作曲创造原创歌曲,听说从今年6月份起可以通过网上进行音乐作品著作权登记了,便开始着手寻找练歌房练歌并联系录音棚,开始完善自己原创歌曲的制作,希望自己能拥有得到法律保护并认证的专属歌曲。

目前有哪些渠道可以完成音乐作品的版权登记?记者登录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了解到,目前版权登记分有代理登记和自助登记两种方式。

记者联系一家“鱼××”知识产权代理公司了解到,目前该公司可以全权帮助用户办理音乐作品著作权登记,只需要用户提供身份证、音乐电子资料,支付钱款后,可由公司与远在北京的版权登记部门对接,为用户代理办理登记业务。该代理公司客服告诉记者,版权登记对保护创作者权益非常重要,它可以帮助证明作品的合法性和所有权,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为作品交易提供便利,并提高作品的市场价值。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于2023年6月1日起试运行软件版权登记网上办理。自6月1日起,申请人、代理人可按照版权中心软件登记系统提示说明操作,在线填报登记申请信息并上传相关申请文件,确认无误后提交申请,无需再向版权中心递交或邮寄纸介质登记申请材料。为此,有需要进行作品版权登记的玉林朋友在足不出户的情况下也可完成著作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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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授权放映歌曲 KTV被诉侵权

责任编辑: 李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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