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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鲜灯”将被禁用

卖菜的关掉“滤镜” 让买菜的看“生图”

时间: 2023-08-08 15:27:04 来源: 玉林日报 作者: 记者 黄兰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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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农贸市场的猪肉摊上悬挂着“生鲜灯”。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讯(记者 黄兰萍)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公布《食品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明确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近日,记者走访玉林城区发现,一些超市和农贸市场部分摊位上存在使用“生鲜灯”的现象,有市民反映曾有不好的购物体验。玉林市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办法》明确提出销售农产品禁用“生鲜灯”是一种消费保护。新规施行后,将按规定组织相关执法检查。

“生鲜灯”给商品“美颜”

买过菜的消费者,恐怕都对生鲜摊位上那些具有“美颜”效果的生鲜灯不陌生。在“生鲜灯”的照射下,生鲜肉类往往显得色泽格外红润鲜嫩。

近日,记者走访了玉林城区的多个农贸市场和超市看到,有部分商家在生鲜区使用了“生鲜灯”,并且根据商品不同,使用的灯光颜色也有区别。记者在城区一家农贸市场看到,猪肉区大多使用的是红色的灯源,海鲜区的“生鲜灯”是冷蓝色,蔬菜区则是灯光为白色的普通灯具。记者观察发现,猪肉摊位使用的“生鲜灯”普遍带有红色灯罩,灯具内部布满小灯珠,照射出红色的光,灯光下的猪肉显得十分红润鲜嫩,而在自然光下的猪肉则呈淡粉色。在另一菜市场,大部分猪肉摊上悬挂着白色灯罩,发出暖黄色的灯光,这种光线下的猪肉颜色没有那么鲜艳,比较接近自然光下的颜色。

“使用‘生鲜灯’并不影响猪肉的质量,我们每天都严格把控商品的品质。顾客买东西越来越精挑细选,品质不过关是卖不出去的。”一位猪肉摊老板告诉记者,他做这行已经有好几年了,基本上是做老熟客的生意,也从未将品质不过关的猪肉卖给顾客。

也有市民反映买到过不新鲜的肉。“那些被灯光照着,看起来很新鲜的肉,买回来会发现颜色暗淡很多。”市民朱女士说,她自从发现这个问题后,很少去有“生鲜灯”的摊位购买。

记者走访发现,一些小区内的菜市场使用“生鲜灯”的商家不多,例如奥园康城、金桂丽湾等。由于这些菜市场的摊位多是临街的,采光较好,即使使用了“生鲜灯”,顾客把肉品拿到自然光下一对比,就能看出好坏。

记者在某网购平台上搜索“生鲜灯”,出现的相关产品价格从十几元到数百元不等。其中一款售价25元起的“生鲜灯”月销量4000多笔,累积评价一万多条。商家在产品介绍中,除了使用前后的效果图外,还给出了用灯指导。

新规为农产品去“滤镜”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食品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针对群众反映较多的“生鲜灯”误导消费问题,《办法》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该《办法》将于2023年12月1日施行。

玉林市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办法》明确提出销售农产品禁用“生鲜灯”,这是一种消费保护。一方面,在这道禁用令的威慑下,无良商贩就不能堂而皇之地利用“生鲜灯”误导、忽悠、欺骗消费者,消费者也能清楚地看到各种农产品的“真面目”,不再被“生鲜灯”照射下的“美颜”农产品蒙蔽双眼;另一方面,有了这道禁用令,消费者能以此为依据,理直气壮地向使用“生鲜灯”的商贩说“不”,并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该工作人员还指出,在《办法》施行之前,特别设置了为期约5个月过渡期,就是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经营者充分认知“生鲜灯”的危害性和违法性,逐步摒弃误导消费的商品“美颜神器”。玉林市市场监管部门也在紧锣密鼓地开展相关的调查研究、引导经营者等工作,新规施行后,将按规定组织相关执法检查。

原标题:卖菜的关掉“滤镜” 让买菜的看“生图”

责任编辑: 韦藿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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