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洁阅读 打印本文 默认 增大 缩小
微信扫一扫 转发分享本文

环境资源案开审 咨询专家来助阵

陆川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首次聘任咨询专家参与庭审

时间: 2024-09-11 15:12:25 来源: 玉林晚报 作者: 通讯员 江秀秀 李金洪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讯  挂上法徽,摆好桌椅,放上台牌,一个简单又肃穆的法庭被搬进陆川九洲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近日,陆川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巡回审理一起非法采矿案,首次聘任咨询专家参与庭审。

2021年5月9日至2022年10月18日期间,被告单位及被告人在陆川县温泉镇某村的山岭上超出批准的范围开采高岭土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总值81.96万元。

d63307a5077ebd8f07afa10397037a30_W020240910366156960056.jpeg

庭审现场。

环境资源案件涉及生态、水利、矿产等诸多自然科学领域知识,法官相关自然科学知识储备不足,特别是在案件事实认定、生态修复等方面,面临的技术屏障更大。在本案的审理期间,经法官引导,被告单位及被告人均表示自愿对非法采矿造成的破坏区进行自行修复,并提交由第三方机构编制的《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被告单位及被告人亦对破坏区进行了基本的回填,但是未能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为更好恢复生态,做好生态修复工作,陆川县人民法院聘任咨询专家帮助法官查明、理解技术事实,对技术问题和修复难点作出专业判断。

经咨询专家现场考察论证,在庭审中对第三方机构编制的复垦方案发表技术意见、提出改进建议,认为本案被告单位及被告人非法采矿共形成破坏区A采坑与破坏区B采坑,只有破坏区B采坑已完成回填。因此,被告单位及被告人尚未对非法采矿造成的破坏区进行完全的修复。被告单位及被告人对咨询专家发表的意见亦予以认可,表示会尽快完成破坏区的修复。

此次陆川县人民法院聘任咨询专家参与庭审,充分发挥生态环境资源领域专家在环境资源审判中的作用,增强环境资源专业事实查明的客观性和科学性,为推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庭后,陆川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的干警向在场群众分发了环境资源保护宣传册,法官以案释法,向群众讲解了非法采矿、滥砍滥伐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危害性,引导群众学法、守法、用法,自觉做生态环境的守护者。(通讯员 江秀秀 李金洪)

原标题:环境资源案开审 咨询专家来助阵

陆川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首次聘任咨询专家参与庭审

责任编辑: 翁小菊
关闭简洁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