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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银行卡“躺赚”?

男子挣“刑”!

时间: 2024-08-20 14:51:35 来源: 玉林日报 作者: 通讯员 甘芝鸿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讯  没有零花钱用了,就把自己的手机卡、银行卡出租、出售给别人;或者应别人的要求转了几笔钱,就轻松换得报酬。看着是“躺赚”,小心结果是挣“刑”。

2020年10月,罗某某听其朋友说,将自己银行卡出租给别人,一天就能获得800元的“出租费”。如此躺着就能轻松挣钱的方式令罗某某颇为心动,于是他把自己的两张银行卡和一张手机卡寄给了别人。不久之后,罗某某就发现自己寄过去的银行卡被冻结了,说好的800元“出租费”也一分未得。原来,罗某某的银行卡被犯罪分子拿去用作了违法犯罪的行为,该银行卡转入的资金达80多万元,其中有10万多元是诈骗他人所得的资金。

2022年9月2日,罗某某接到派出所电话通知后,主动前往派出所配合调查,并如实供述其提供自己银行卡出租给他人使用的事实。

玉州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罗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资金支付结算帮助,其行为触犯了刑律,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该院对罗某某提起公诉后,法院以罗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检察官提醒:

天上不会掉馅饼,自以为发现了一条快速生财的“康庄大道,将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出借、出租给别人获取“好处费”,殊不知这样的行为极有可能为犯罪分子提供便利的转账渠道,从而让自己深陷牢狱。守住自己的卡,莫做“工具人”。(甘芝鸿)

原标题:出租银行卡“躺赚”? 男子挣“刑”!

责任编辑: 潘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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